發(fā)布時間:2016/8/23 17:32:18 信息來源:南寧軌道地產(chǎn)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次數(shù):40094
工作的意義
畢業(yè)至今,而立已過,回顧過去,總結往昔,以備來日。吾以法律為業(yè),已近十載春秋,日日與矛盾糾紛危機處理為伴。念過往種種,感工作占據(jù)每日重要時光,悠關人生命運窮通禍福。思工作之為何,其義有三:一為生存,二為治心,三為濟世。
生存篇
遠古洪荒至今,人們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。農業(yè)社會,男耕女織,自給自足?,F(xiàn)代社會,市場經(jīng)濟,專業(yè)化精細分工,各盡其能,各司其職,互通有無。工作皆有飯吃、有衣穿之生存目的。然而,生存僅為工作之基礎目的。舍此,工作更有要義:治心與濟世。
治心篇
工作以治心,治心中貪嗔癡,改造主觀世界,只為心中有黨不忘恩,心中有民不忘本,心中有責不懈怠,心中有戒不妄為。
人之初,如玉璞,皆有智慧善念,卻也生而中貪嗔癡三毒。是故玉不琢,不成器,須歷事治心以除三毒之害,工作即是雕琢利器。
三毒之害,貪則縱欲,縱欲傷身,“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聾,五味令人口爽,馳騁畋獵令人心發(fā)狂,難得之貨令人行妨”,修之在戒。工作須遵法度,守原則,不妄作,不受欲望驅使襲擾,不急功近利,循序漸進日積月累以成事,體會守戒成事之美。
嗔則沖動,沖動生禍,“主不可以怒而興師,將不可以慍而致戰(zhàn),合于利而動,不合于利則止”,修之在定。工作歷練,逢危難,臨大事,驟遇突發(fā)事件,有靜氣,心定才能擔當。
癡則著相,迷疑不見本質,修之在慧。事非經(jīng)過不知難,絕知此事要躬行。工作為實踐,實踐驗真理,認識并發(fā)現(xiàn)真理,終見事物本質,得慧消癡。
濟世篇
窮則獨善,達則濟世。歷事治心,燭照心路,終為濟世點亮社會,改造客觀世界。人雖秉賦不同,機緣各異,經(jīng)歷千差萬別,能力高低相迥,然但凡工作皆能對社會有所貢獻。一如《國富論》所言,分工是為國富民強,人人勞作,信守法度,自然國泰民安。是故,無論貧富窮通,工作均有濟世之功。